[转]先救母亲还是女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6-15 22:51:26 / 个人分类: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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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和常人的思维有一个法院在公务员面试的时候向考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母亲和你女朋友同时掉到河里,你只能救一个人,请问你会救谁?为什么? 对于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问题,看起来似乎很难回答,但又似乎很容易回答。说这个问题难,是因为在现实中,如果真的遇到这个情况,你真的是很难做出选择的,而且如果问你这个问题的是你的女朋友,那你就更难答了。 说这个问题简单:是因为,在每个人的心里,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先救自己的母亲,因为你只能这样回答,否则你就要背上娶了媳妇忘了娘之类的道德谴责。特别是在公务面试这个特定的环境下,只要你头脑正常,大概你就只能这样回答。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较聪明,回答了一些似乎是两头都不得罪的答案,比如:我会选择救离我比较近的那个人;我会选择救我的母亲,然后跳到河里跟我的女朋友供赴黄泉云云。 正如前文所说,少数人最后选择了摸棱两可的回答,而剩下的大多数,则回答说先救自己的母亲,而在问及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大义凛然回答说:母亲怀胎十月,育我二十多年,这份情谊,何人能比。当然也有些头脑更聪明的人是这样回答的:救母亲代表我选择了社会公义,救女朋友则代表我选择了个人私利,作为一名法官,面对社会公义与个人私利的抉择,我应该当然的选择公义。 但出忽意料的是,在这么多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回答中,面试官一直都在摇头。 谜底揭晓了,参加面试的法院院长点评到:“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希望大家能在亲情与爱情中做出一种价值判断,既然是一种价值判断,那就没有对错之分。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大家的回答都是不错的。但作为一名法律人,我必须说,你们的答案都不完全正确,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只能有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法律思维,他的核心就是忠实于法律。因此,我们的回答也只能是一种:根据婚姻与家庭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存在互相救助的强制义务,受法律所保护;而你与女朋友之间则只是一种单纯的情感关系,并不受法律的直接保护。因此如果你没有履行这种对母亲的救助义务,对落水的母亲视而不见,只是去救你的女朋友,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你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违反法定先义务情况下的间接故意杀人罪。作为一名法官,你必须遵循法律,所以你只能救你的母亲。” 看完这个故事之后,让我们来思考下什么是法律思维?所谓的法律思维就是遇到问题或者纠纷,不是凭着自己的道德感受,也不是凭着自己的个人喜恶来随意的进行决断,而只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的分清法律关系,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妥善的化解纠纷,解决问题。 当然,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法律思维的内容也是不尽相同的。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思维主要表现上述这种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表现为归纳推理。所谓演绎推理,就是遇到问题首先明确法律的规定,即确定大前提,然后对该法律是否适用于某一事物进行说明,即明确小前提,最终得出结论。而归纳推理,则是先汇集众多历史上的案件,然后将本案的基本特征与历史上的案件进行特征比较,最终发现或归纳此案与以往案件共性与特性,并形成最终的决断。 简单的说,演绎推理的核心是考虑如何将普遍法则适用于具体的个案,而归纳推理的核心则是考虑如何从具体的个案特征总结为普遍的规则。 | ||||


